基建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订园区整体规划,对分院房地产权属进行管理。协调、组织编制分院系统层面“3H”工程及后勤支撑体系建设规划;

  2.负责协调分院系统层面基建工作;负责分院机关基建项目、财政部修缮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

  联系电话:027-8719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