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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达,院长 1959年男,生于 1890年,湖南零陵人,是我国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 第一任院长。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
1905年入零陵永州中学,
1906年进入京师优级师范。
1912年官费留日,中途因病缀学。
1917年第二次东渡日本,考入日本帝国大学理科。
1920年夏,回国,在上海同陈独秀、李汉俊等共同发起组织中国共产党。
1921年,主持党的上海发起组织工作,和李汉俊作为上海代表出席党的“二大”。
1922年7月,出席了党的“二大”。
1923年秋,因于陈独秀意见分歧而脱党。
1923—1927年初,历任湖南大学法科教授,中央政治学校代理政治总教官,并兼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编审委员会主席,农民问题讨论委员会常委等职。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主要从事马列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1949年建国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南军事委员会委员、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湖南大学校长。
1953年调任武汉大学校长。
1955年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哲学社会科学部常委。
1958年,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筹委会成立,任主任委员,武汉分院院长。
1961年,任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副院长。
1966年,十年浩劫中,被非法开除党籍,于8月24日含冤出世,终年七十六岁。
1980年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湖北省委决定,为李达彻底平反,恢复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