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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产业升级、发展区域经济为重点,将余姚市的资源优势与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的科技、人才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余姚市的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此,余姚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经友好协商,就科技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以简报、互访等方式进行信息交流,以促进相互了解与协作。余姚市人民政府向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提供本地区经济、科技发展的情况及有关的方针、政策科技项目的需求信息等;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向余姚市人民政府提供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重大科技活动信息及可供推广的科技成果等。
二、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在其学科领域内,承担余姚市人民政府所委托的科技发展规划和重要科技项目等专家评估、技术咨询工作。
三、 余姚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资源、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的科技人才、成果、科研条件等为技术依托,在企业的升级改造、高技术成果产业化、共建技术工程中心、农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四、 双方鼓励工作人员进行互访,在时机成熟时,互派兼职人员,并为之创造方便的工作条件。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利用其科研、教育条件,为余姚市培养科技人才。
五、 为确保合作的顺利开展,双方确定一机构,具体负责合作工作的联络与组织协调。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甲方: 乙方: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
代表: 代表:
二OOO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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